我国追溯工作现状

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追溯工作,近年来,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围绕食用农产品、食品、药品等重要产品,积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出台之后,各级政府机关相继出台了政策法规文件,以加强顶层设计。政策方面,国务院、商务部、食药监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农业部等部门陆续发布了相关文件:《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》《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》《关于推进重要进出口产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》《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》等系列文件,地方政府也纷纷以国办文件为指导,出台了地方的重要产品追溯指导文件。法规方面,新实施的《中医药法》规定:“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”,新修订的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明确要求农药标签标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,上海、甘肃等地还出台了地方性的追溯信息法律法规《上海市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》《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》《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》等。标准制定方面,商务部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实施了《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成立追溯标准化工作组,着手组织制定系列追溯标准。

追溯试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。2010年以来,商务部分五批支持全国58个城市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,分三批支持18个省市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,初步形成辐射全国、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,2016年,商务部在前期开展肉菜中药材和酒类追溯试点的基础上,积极推动上海、山东、宁夏、厦门四个省市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。农业部门开展了动物标识疫病追溯体系、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农药、兽药和种子追溯体系建设。质检部门启动了进出口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,食药监部门开展了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,工信部门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。与此同时,地方农业、商务、食药监等部门也纷纷建立了地方性的政府追溯平台。第三方系统集成商和企业也加入追溯平台建设的大军,建立了成百上千个追溯平台。追溯一词成为高频词汇,追溯技术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。